那一年我们都管沈大人叫老沈,其实他才十七岁,只是总爱穿着不合身的旧西装,在早读课上站起来背诵《海燕》,声音盖过整个青春的蝉鸣。他说要拍一部叫《视死如归》的电影,我们便在晚自习后翻出学校,用手电筒的光柱当镜头,在拆迁的旧城墙下奔跑,仿佛穿过就能抵达未来。直到那个雨夜,他父亲砸了那台借来的DV,碎掉的液晶屏里映着我们仓皇的脸。后来高考散场,他在同学录上只写“胶片未死”,字迹潦草如那年我们故意弄乱的校服领口。许多年后再听说,他成了老家婚庆公司的摄像,总爱在新人礼成时推一个长长的镜头——像在把什么飘远的东西,固执地收回怀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