聚光灯太烫了,烫得我缩在舞台最暗的角落,像个影子。他们只看见整齐的队列,看不见我鞋尖里磨破的血泡,和每次跃起时心里那点可耻的怯懦——我怕的不是枪炮,是永远不被看见。直到那失重的一坠,黑暗吞没我......再醒来时,硝烟味竟比油彩更真。我成了李香瑜,掌心粗粝的茧紧攥着生锈的步枪,子弹贴着耳廓嘶鸣。原来,她们也曾偷偷吞咽恐惧,在冲锋号响起前尿湿裤子;那个最英勇的姐妹,怀里竟藏着一截早夭幼弟的小指骨。一个多小时的昏迷里,我活完了她的一生。现在掌声雷动,而我满嘴是血与铁锈的滋味——那秘密的、滚烫的魂,终于在我这具渺小的身体里,找到了它最后的战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