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天有眼》的荒诞境遇中,宋平以毒杀开启的“除害”之路,恰是存在主义困境的缩影:当法律与道德失语,个体被迫在虚无中自行创造意义。他的每一次选择,既是自由意志的残酷演练,也是对既定秩序的反叛——杀人从偶然行为升格为自我赋予的“使命”,恰如萨特所言“人被判定为自由”后的沉重担当。记者坚将罪行转化为文本,更凸显存在的荒诞性:真实暴行与虚构叙事交织,使善恶的边界在创作与共谋中溶解。警方在小说中追凶的悖论,正揭示人类在无意义宇宙中徒劳建构意义的永恒挣扎:宋平以血重塑正义,却使自身沦为新的混沌符号,最终所有人皆被困于自我编织的意义之网,在自由选择的深渊里见证存在本身的震颤与凛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