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爷其实不姓程,只因总叼着根甘草在巷口老程修车铺前晃荡,大家便这么叫了。那年夏天他的梦想是攒钱买辆二手摩托,载着他的“小野猫”——那个总翻墙逃课、眼睛亮得像玻璃珠的女孩——一路轰鸣到地图边缘去。他们偷喝过父亲的啤酒,在午夜的天台对着沉睡的旧城区唱跑调的歌,以为叛逆是通往自由的唯一钥匙。直到某个暴雨夜,女孩的校服裙角沾满泥泞,却攥着撕碎的录取通知书在他面前哭得浑身发抖。后来程爷的摩托终究没有翻过城郊的山,而修车铺昏黄的灯下,多了一个埋头补课的背影。许多年后他才明白,所谓长大,不过是野猫收起了爪子,而少年学会了为重要的人,弯腰系紧鞋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