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婉君》的荒诞境遇中,个体被抛入一个先验的伦理牢笼:七岁即被赋予“冲喜新娘”的身份,婉君的存在先于其本质,却被家族结构预先定义。当三位少年以爱情之名逼迫选择时,自由意志在伦理枷锁中显露出其残酷的悖论——每个选项皆导向对他者的伤害,而“不选择”本身亦成一种选择,暴露出存在本质上的孤独与负罪。周家兄弟各自的退让并非自由之胜利,而是面对荒诞时自欺的逃避:伯健的谦让将自我客体化,仲康的尊严实为懦弱的面具,叔豪的自我贬抑则是对责任的悬置。这场集体挣扎最终揭示,在传统与情感的夹缝中,人的选择往往只是对既定命运的一场徒劳而悲壮的注解,存在的重量正体现在这种无可逃避却又必须承担的荒诞性之中。